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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编辑:杨波    来源:网络    发布于:2016-09-19 17:00:03    文字:【】【】【

根据《2016年吉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5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其中:户籍在我县辖区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30名;户籍在我县辖区的失地农民子女(普通高校毕业生)20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在我县辖区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户籍在我县辖区并持有“村委会出具失地证明” 的失地农民子女(高校毕业生及失地农民子女均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报到证)。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不能报名。
2、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二)招聘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由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2、家庭困难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上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银行借贷合同);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手续);
4、登记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5、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各级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6、持有“村委会出具失地证明”的失地农民子女。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集中现场确认报名的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校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五张(背面标注姓名);
7、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8、《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xjxrsj.gov.cn
9、失地农民子女持有的“村委会失地证明”,需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并盖章。
10、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1日至7月13日
四、报名地点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城办公东楼二楼会议室)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认定是否属于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失地农民子女。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各岗位的性质特点和招聘计划、报名人数的多少及用人单位的实际,采取笔试、体检、公示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日期:2016年7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 考 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16年7月20日8: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前往报名处领取。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前30名且达及格线以上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进入体检环节。若形成的招聘缺额,可在失地农民子女未被录取但成绩达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名次(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笔试成绩前20名且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失地农民子女可进入体检环节。若形成的招聘缺额,可在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被录取但成绩达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名次(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之后各招聘环节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笔试成绩可在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sxjxrsj.gov.cn
2、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入围人选进入体检。体检在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3、公示
经笔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一经聘用,需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并由人社部门统一分配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按照应“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规定,与招聘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同时,由培训中心和用人单位组织好岗前培训工作。
六、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对县级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1520元)的80%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岗位补贴,其余20%由用人单位支付(临人社发〔2014〕69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七、关于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虚心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举报电话:0357-7983518
八、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要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正常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7922317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吉县公益岗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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